
山东国惠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
2020-03-2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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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根据省纪委工作细则,山东国惠党委认真学习领悟精神、迅速行动、研究部署,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落实省纪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工作细则真真正正落实落地。
《意见》结合山东国惠实际,因地制宜,充分细化运用的实操性,重点落实“三个明确”: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办公室记录,纪委建立台账。二是明确运用方式,可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进行,可以在民主生活会、党委会、工作例会等会议上及办公室进行,实施“双记录”。三是明确运用程序,严格按照职务分级负责,按层级权限批准实施。对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认识不到位、运用不积极导致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公司通过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最大限度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推动日常监督全面从严、常态常在,切实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弱化和“一岗双责”虚化的问题,助推公司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