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国资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
2020-10-3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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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全省《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10月21日至29日,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王绪超同志带队,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分成两个安全督导检查组,对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省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以“四不两直”方式,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重预防体系、“十四五”规划安全生产专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应急管理体系、关键环节管控等7大类49项内容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重点抽查了鲁商集团、山东钢铁、华鲁集团、山东高速、山东能源、山东国惠、水发集团、国欣颐养等8户企业12户权属企业安全管理情况。针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应急管理情况,并现场组织了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针对化工企业,重点检查双重预防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化品现场管理情况;针对钢铁、煤炭、医疗器械等生产型企业,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治、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管理能力,为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防范冬季生产安全事故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山东钢铁、山东黄金、华鲁集团、山东高速、水发集团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督导检查工作。